古人认为,打雷折木,是雷神用斧子或契劈断所致。这么说,雷神是用斧子的,而不是像索尔一样使用锤子。大概是因为人们认为锤子不是用来劈的的缘故吧。宋沈括在《梦溪笔谈》卷二〇中记载了一则雷契的事情:
世人有得雷斧、雷楔者,云:「雷神所墜,多於震雷之下得之。」而未嘗親見。元豐中,予居隨州,夏月大雷震一木折,其下乃得一楔,信如所傳。凡雷斧多以銅鐵為之;楔乃石耳,似斧而無孔。世傳雷州多雷,有雷祠在焉,其間多雷斧、雷楔。按《圖經》,雷州境內有雷、擎二水,雷水貫城下,遂以名州。如此,則「雷」自是水名,言「多雷」乃妄也。然高州有電白縣,乃是鄰境,又何謂也?
这件沈括自己特别指出是“亲见”的事情,大意是他在随州的时候,打雷劈断大树,在大树下得到了一个石碶,就是石斧头而没有装斧柄的孔的东西,于是他老人家就想起人们的传说,打雷的时候,可以得到雷斧、雷契,是雷神不小心丢下来的——他自己得到了石碶,就“信如所传”,认为传说是真的。沈括以善于考证闻名,比如同样在这个文章里,他就考证出雷州之所以叫雷州,并不是因为多雷,而是因为境内有雷水之故。但在雷契这件事上,他却陷入了先入为主的思维,有斧契,即为雷神之证。孰不知斧契先于雷而在树下,或是人们遗失,或是天然石头而有斧契之形者,碰巧遇雷,好事之人同样秉持着先入为主的想法,去树下寻找斧契,不得则已,一得而惊呼为雷神遗物。只要去除先入为主的成见,简单想一下:也许是斧契本来就在树下,就不会相信雷神所坠之类的屁话了。